一、熟悉施工圖樣和產品制造工藝,如發(fā)現(xiàn)有疑問之處,應與有關技術部門聯(lián)系解決。合理安排安排各零件號料的先后次序,而且零件在材料上位置的排布,應符合制造工藝的要求。
二、鋼構件加工時放樣需要鋼尺必須經過計量部門的校驗復核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三、根據(jù)施工圖樣,檢查樣板、樣桿是否符合設計圖的要求。應檢查號料尺寸是否正確,以防止產生偏差甚至錯誤,造成廢品。
四、檢驗材料有無裂縫、夾層、表面疤痕或厚度不均勻等缺陷,并根據(jù)產品的技術要求酌情處理。當鋼材遇有較大彎曲、凹凸不平等問題,影響號料精度時,應先進行矯正。
五、鋼結構加工號料前將材料墊放平整、穩(wěn)妥,既要有利于號料劃線和保證精度,又要保證安全和不影響他人工作。對于較大型鋼構件劃線多面的情況,注意平放材料并可靠固定,以防止發(fā)生事故。
六、根據(jù)配料表和樣板進行套裁,盡可能節(jié)約材料。正確使用號料工具、量具、樣板和樣桿,盡量減小操作引起的號料偏差。
七、鋼結構加工時當工藝有規(guī)定時,應按規(guī)定的方向進行劃線,以保證零件對材料軋制紋路所提出的要求。
八、需要剪切的零件,應考慮剪切線是否合理,避免發(fā)生不適于剪切操作的情況。
九、采用進口鋼材時,應檢驗其化學成分和力學性能是否滿足相對應牌號的標準。
十、主要受力構件和需要彎曲的構件,在號料時應按工藝規(guī)定的方向取料,彎曲件的外側不應有樣沖點和傷痕缺陷。
十一、鋼材的規(guī)格尺寸與設計要求不同時,不能隨意以大代小,須經計算后才能代用。如鋼材供應不全,可根據(jù)鋼材選擇的原則靈活調整,但需與設計單位商定。
十二、號料劃線后,在零件的加工線、接縫線以及孔的中心位置等處,應根據(jù)加工需要打上鏨印或樣沖眼。同時,按樣板上的技術說明,用白鉛油或磁漆標注清楚,為下道工序提供方便。
十三、鋼結構加工時號料應有利于切割和保證零件質量。
十四、本次號料后的剩余材料應進行余料標識,包括余料編號、規(guī)格、材質及爐批號等,以便于余料的再次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