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鋼結構件制孔優(yōu)先采用鉆孔,當證明某些材料質量、厚度和孔徑,沖孔后不會引起脆性時允許采用沖孔。鉆孔是在鉆床等機械上進行,可以鉆任何厚度的鋼結構構件(零件)。鉆孔的優(yōu)點是螺栓孔孔壁損傷較小,質量較好。
二、鋼結構加工制造中,沖孔一般只用于沖制非圓孔及薄板孔,沖孔的孔徑必須大于板厚,厚度在5㎜以下的所有普通鋼結構件允許沖孔,次要結構厚度小于12㎜允許采用沖孔。在沖切孔上,不得隨后施焊(槽形),除非證明材料在沖切后,仍保留有相當韌性,則可焊接施工。一般情況下在需要所沖的孔上再擴孔時,則沖孔必須比指定的直徑小3㎜。
三、鋼結構加工要求精度較高時、板疊層數(shù)較多、同類孔較多時,可采用鉆模制孔或預鉆較小孔徑、在組裝時擴孔的方法,當板疊小于5層時,預鉆小孔的直徑小于公稱直徑壹級(3㎜),當板疊大于5層時,小于公稱直徑二級(6㎜)。
四、鉆孔時常用平鉆頭,鉆不透孔用尖鉆頭。當板疊較厚,直徑較大,或材料強度較高時,則應使用可以降低切削力的群鉆鉆頭,便于排屑和減少鉆頭的磨損。
五、長孔可用兩端鉆孔中間氧割的辦法加工,但孔的長度必須大于孔直徑的2倍。
六、鋼結構件鉆孔時高強度螺栓孔應采用鉆孔。